2018年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50名公告
2018-07-12 08:54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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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8年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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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中山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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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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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7月25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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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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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华图咨询电话:0760-8883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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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东区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50名,具体岗位见《2018年中山市东区办事处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东区文体教育局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108年版)》(附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的时间:
2018年7月25日—7月27日(共3天),8:30-11:30,14:30-16:30 。
(2)地点: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中山五路63号203室)。
(3)超过规定时间或没按规定地点、要求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2.报名须带备的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东区办事处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3.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
4.考核准考证发放:2018年7月29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准考证:现场领取,领取地点:中山市东区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领取时间:8:30-11:30,14:30-17:00。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