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5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2-11 08:4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鹤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鹤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招聘信息:2018年上半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57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2月28日-3月2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江门事业单位招聘,鹤山事业单位考试,江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8年上半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57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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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江门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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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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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28日-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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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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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华图咨询电话:0750-312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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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上半年鹤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018年上半年鹤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的岗位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附件2)和《中专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取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三)工作年限、年龄要求
应聘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证书获得时间以报名首日(2018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环节提供给单位审核。
(四)招考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7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且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属年龄放宽之列。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
1.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2018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国有单位临聘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临聘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原国有单位辞职(辞退)的人员须提供辞职(辞退)批复等证明材料。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鹤山信息网”( 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鹤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index1.html)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编辑:广东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