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7-05 17: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
(3)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资料(详见下文“报名需提交资料”第1-5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4)如通过资格审核,考生须在笔试前两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领取准考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可接受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自行登录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engcheng.gov.cn/)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计生证(或未婚证);
(三)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网络报名者在邮件发送后不得更改报名职位;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考试
招聘各环节通知公告、成绩均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engcheng.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各科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分别按照比例折合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对岗位的适应情况。
2.面试: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等。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我院对其进行考察政审。主要对拟招用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往工作单位表现情况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政审,同时考生需提交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招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招考单位需要,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66268017 020-66268035。
附件:
1.报名表
2.专业目录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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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