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4 10:24 军转干考试 http://www.bqxzyy.com/jzg/ 作者:huatu1361 来源:未知
根据《军转干安置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安置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的规定,现将2010军转干安置进入广州市的条件公布如下: 一、2010军转干安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入广州市
(一)2010军转干原籍是广州市或者从广州市入伍(入伍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但不含院校外市生源分配入伍)的;
(二)2010军转干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
(三)2010军转干配偶已随军到广州市且取得广州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2军转干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且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未婚的转业干部其父母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未婚或者离异的转业干部驻军在广州且符合随军条件的;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在边远艰苦地区(按国人部发61号文件确定的边远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和国发14号规定的一、二类岛屿范围)工作满10年的军转干,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广州市的;
(六)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军转干,2010军转干安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自主择业的(军龄须满20年);
2.在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同上)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七)夫妇同是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一方的原籍是广州市或从广州市入伍(入伍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但不含院校外市生源分配入伍)的;
(八)夫妇同是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任何一方在广州市驻军的;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广州市驻军的;
(九)配偶系转业干部,按第(八)条规定转业到广州市且取得广州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十)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或者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如广州市有单位接收,经报省军转办审批同意的;
(十一)2010军转干配偶在广州市地方部门工作,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配偶已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2.配偶系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
3.配偶系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根据以上条件,可进从化、增城两市安置的转业干部,按属地安置原则,只能在以上两市安置。
二、2010军转干安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
(一)计划外移交的;
(二)担任师级以下(含师级和享受相当级别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职务,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三)晋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转业当年1月1日以后晋升非领导职务或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
(四)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五)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六)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七)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八)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九)其它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注:年龄、时间均截止转业当年3月31日,按周年计算。)
(编辑:admin)
华图在线APP客户端下载